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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通知
2007-10-10

 

 

各院(系)、教研室:
  为了加强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工作,充分体现导师和研究生的意愿,对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实行双向选择。经院领导同意,现将2007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2007年“双向选择”工作由各院系、教研室根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设置情况及指导教师师资队伍情况具体组织。硕士生和指导教师名单以研究生部公布的名单为准。安排“双向选择”工作时要充分考虑2007级研究生生源情况及研究生个人选择意愿。
  2.2007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原则上在入学前招生复试时所在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进行。因特殊原因确需转换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者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入学前招生复试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及拟接受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所在院系、教研室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并报研究生部审查批准方可转换。
  3.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人数上限为:每届指导人数专职教授不得超过5名,副教授不得超过3名;双肩挑教授不得超过4名,副教授不得超过2名;外聘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数每届以1名为宜。未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数量本届原则上不得超过1名。今年新上岗的指导教师可参加“双向选择”,但指导研究生数不得超过1名。
二、时间安排
  2007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时间安排在2007年10月10日~16日期间进行。请各院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该项工作,并在10月16日之前将2007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师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部。研究生部审核并报校领导批准后下达师生互选名单,据此核发教学工作量。
三、基本程序
  1.各院(系)、教研室向指导教师传达2007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基本原则及时间安排。
  2.各院(系)、教研室组织师生相互介绍并填写“双向选择”意向书,指导教师根据限额填写,研究生可填写两名指导教师志愿。指导教师介绍可参见:http://www1.wipe.edu.cn/www/yjs/daoshi.html
  3.各院(系)、教研室根据师生填写的双方初步意向,在基本原则的允许范围内可进行适当调整。调整情况需经师生双方认可。
  4.各院(系)或教研室将师生互选单和指导教师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前交研究生部教学办公室。
   

 

       

研究生部

                   2007年10月10日